法院裁定,若NewJeans未经Ador同意擅自开展演艺活动,每次需支付10亿韩元赔偿金

NewJeans 目前被法院裁定,在未经所属公司 ADOR 同意的情况下,不得进行任何独立的演艺活动。若违反此规定,每位成员每次私自活动需向 ADOR 支付10亿韩元的赔偿金(即五人共同活动一次需赔偿50亿韩元)。

此裁决源于 ADOR 此前提起的“保全企划公司地位”等假处分申请并胜诉,法院进一步批准了 ADOR 的间接强制金申请。法院认为,目前 NewJeans 方面尚不足以证明 ADOR 违约或双方信任关系已彻底破裂。

在法院判决后,NewJeans 已宣布暂停活动,成员们曾公开表示只想继续工作。双方关于“专属合约有效性”的诉讼仍在进行中,下一次庭审定于6月5日。这一系列法律裁决使得 NewJeans 独立活动的道路基本被封堵,未来发展面临重大不确定性。

这是最后结果吗?

看这个帖子应该是最后了,其余的都只是过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