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YBE 在与闵熙珍的诉讼中“完败”。法院在判决书中不仅驳回了 HYBE 的绝大部分主张,还特别强调是 HYBE 率先破坏了信任。法院直接指出 HYBE “无理的舆论战”,这一点引人注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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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HYBE 先动手搞舆论战… 打破信任的是 HYBE”
法院指出,闵熙珍发抗议邮件时矛盾还停留在内部,是 HYBE 在 4月22日 发布的独家新闻让矛盾全面公开化。闵熙珍随后的记者会只是行使“反驳权”。
法院还指出,HYBE 在没有事先掌握确凿证据并采取适当措施的情况下,就急着发新闻称“突击审计”,这才是导致股价暴跌(市值蒸发 8000亿)的真正原因,是HYBE 自作自受。 -
“夺权”指控全被驳回:“只是没实行的私聊”
对于 HYBE 指控的“夺权”和“带走 NewJeans”,法院认为:
- 那只是以“谈判决裂”为假设前提的方案探讨。
- 仅仅是没有付诸行动的“私聊 (闲谈)”水平。
- 因此,不构成严重违约。
- “ILLIT 是 NewJeans 亚种”争议的实质
法院认为闵熙珍提出“ILLIT 抄袭 NewJeans”是正当的意见表达。
- 理由:不是指具体的细节抄袭,而是指整体印象相似。
- 证据:法院采纳了 BTS 成员 V 的聊天记录(V 曾说:“我也觉得有点像”),并确认了 ILLIT 出道专辑由房时爀制作的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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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NewJeans 价值 2万亿,对标 BLACKPINK”
法院高度认可闵熙珍的业绩,指出:“以女团为标准,唯一能与 NewJeans 比较的只有 BLACKPINK。” 并估算 ADOR 在 2年内的合理价值约为 2万亿韩元。 -
闵熙珍的愤怒被认可
判决书引用了闵熙珍在会议上的发言:“如果还有良心就别只想着榨干,NewJeans 出来后,Pledis、BELIFT LAB 全都在学 NewJeans… 还跟我说想造‘男版 NewJeans’,疯了吗?”
法院认为,闵熙珍的反抗源于对“专辑注水 (Pushing)”和“子公司间抄袭”等不法行为的深刻反感,是基于创作伦理的。
HYBE 需支付 256亿韩元 给闵熙珍,并承担诉讼费。HYBE 已于 19 日提起上诉。
